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表示,修法跨出一大步,可為農舍亂象止血,「真的不容易」;但為了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未來仍應重修農業發展條例,讓新購農地不得興建農宅,才能徹底解決民眾搶蓋農舍的問題,真正落實農地農用。
彭作奎期待「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可落實農地農用。(翻攝自彭作奎Facebook)
彭作奎表示,這次修法僅是修正行政命令,限縮興建農宅的條件和資格,降低市場上投機性的需求,但仍有人會想盡辦法取得農民資格興建農宅,「假農民」的亂象還是會出現;因此,要真正保護優良農地,長期看來須有法律基礎,「修法是必要的」,同時要落實區域計畫法,做國家整體的土地規畫,才能落實農地農用。
他認為,依照農發條例的精神,農地可以自由買賣,但買來就一定要做農業使用;農發條例第18條必須修正成「新購農地不得興建農宅」,但修法前的農宅、繼承則不受到影響,否則未來還是會產生糾紛。
彭作奎說,台灣農舍的危害已經太嚴重,不僅是宜蘭的問題,亂象遍布全台灣;十幾年來,農地被破壞、和產生的惡果已經非常明顯,若政府仍持續鴕鳥心態,台灣未來將沒有農地和農業。
彭作奎也建議,稽核違規農舍的工作,應由中央用科學的方法來做,未來組織再造將會成立農村發展農田水利署,就可利用空拍、航照圖舉發違規使用、興建的農舍,再由地方執行裁罰。
他表示,地方縣市首長因為肩負選票壓力,現階段不見得可以落實稽核違規農舍;若由中央舉發、地方執行,地方縣市首長就不會為難,中央也可給地方壓力,讓稽核農舍違規可以更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