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8月1日建築光電新制將上路,規範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3坪)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約6坪)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內政部強調,建築光電新制實施後,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可提升建築能源自主性及城市韌性。但台灣省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國寶指出,光電新制可能導致諸多問題,恐怕將產生許多爭議。
吳國寶指出,新制實施,首先就要面對「屋頂消防救災困難與觸電風險」的問題。他表示,太陽能系統即便斷電,光電板只要受到陽光照射依然會持續發電。若建築發生火警,消防員在屋頂進行救災時,容易面臨高壓直流電(DC)的觸電風險,造成救災困難度提升。

業者:建築光電新制 恐造成住戶維運負擔
第二,太陽能電板有其壽命,未來可能增加住戶的維運風險。吳國寶指出,太陽能系統包含光電板與逆變器等組件,其壽命約10至20年。當建商交屋、管委會接管後,定期維護、清潔、組件老化更換等費用都需要由全體住戶負擔。若住戶缺乏管理意願或覺得維修不划算,設備壞掉後極易遭到閒置,成為屋頂的廢棄物,對社區管委會或建物所有人而言,是新增的長期管理負擔。
第三,則是在強颱極端氣候下的「高空飛板」風險。吳國寶指出,台灣位處颱風頻繁帶,過去中南部極端風災時曾發生光電板被吹毀的狀況。若都會區高樓屋頂光電板因方位設計、鎖點、支架鏽蝕等因素而被強風吹落,高空墜落的組件將對地面行人與車輛造成極大的安全威脅。
第四,屋頂公設空間恐被排擠。吳國寶表示,現代大樓屋頂多規劃為空中花園、曬衣場、景觀公設或消防避難空間。強制鋪設光電板後,屋頂可用空間大打折扣,影響住戶建案公設的使用體驗。
吳國寶強調,建築光電新制這未必是減碳成本最低的方式。建築節能(如高效率空調、隔熱)、LED照明、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等,有時能以更低成本達到相近甚至更好的減碳效果。因此,強制要求所有符合門檻的建築都裝設光電,未必是成本效益最高的減碳策略,更可能形成一波房地產「光電之亂」,值得政府審慎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