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俊偉/台東縣報導
台東天后宮也曾簽下「反攻大陸條款」。天后宮六十六年前借土地給國防部興建營舍,雙方約定「反攻大陸成功後」,國防部不需繼續使用,將建物贈與天后宮。軍方一年多前要拆營舍,廟方要求交屋遭拒,提告但被判敗訴。全案已上訴。
天后宮六十六年前借土地給國防部興建營舍,雙方約定「反攻大陸成功後」,國防部不需繼續使用,而軍方一年多前要拆營舍,廟方要求交屋遭拒,提告但被判敗訴。(翻攝自台東縣政府網站)
天后宮得知台北國軍賓館判決後很開心,認為「來得太是時候」,既有此判決可依循,將和律師研究訴訟對策,希望法官還「媽祖」及信眾們公道。
政府遷台後,國防部在民國卅九年向天后宮借用仁愛街與光明路口土地,興建兩層樓營舍,作為野戰醫院及安置軍眷之用,並與天后宮簽約,「將來反攻大陸成功,軍方不需繼續使用後,地面建築物無條件贈送廟方作為廟產」,契約時間為民國卅九年到六十八年。
聯勤司令部在民國九十年搬離,營舍閒置至今。軍方一年多前通知天后宮要拆除營舍,廟方氣炸,認為軍方違反承諾,向台東地院提告要求交付房舍。
廟方表示,台灣和大陸已不再對立,雙方還簽訂ECFA,關係緊密,國內企業人士更前仆後繼到大陸投資,要如何反攻大陸?若有,也早以「商業」反攻大陸了,軍方既不再使用營舍,應依合約交給「媽祖」。
國防部表示,雙方曾簽合約,契約情節現在看起來會覺得特殊,卻符合當年社會氛圍。目前「反攻大陸成功」尚未成就,贈與契約就尚未生效,且契約早已期滿失效,廟方此時提告也超過民法十五年請求權時效,拒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