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林昭彰/新北報導
黃姓男子與朋友深夜聚餐後,請代駕送回家;代駕在他家門口歸還車後,他卻自己酒駕,打算把車開到三百公尺外的停車場停放,結果途中偏離車道撞死對向孫姓女騎士。
黃姓男子酒測值零點七六毫克,警方趕到時,他一度強調有叫代駕,「車不是我開的」。經多名路人目擊指證,他才承認肇事,偵詢後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孫姓婦人的機車遭酒駕的黃男嚴重撞壞。 記者林昭彰/翻攝
警方調查,四十九歲黃姓男子前晚在台北市與朋友聚餐喝酒,結束後花一千三百元請代駕幫忙開車,載他和二男一女三名友人回家;黃沿途先讓三名朋友陸續下車,最後才回到他位於板橋區民治街的住處。
代駕依黃指示將車停在黃住家門外後離開,黃自己又開車到附近停車場,黃駕車行經文新路時突然偏移,車子跨越雙黃線到對向車道,正好五十五歲孫姓婦人騎機車從對向來,兩車對撞,孫婦卡在車底,黃將孫婦拖行約十公尺才停住。
警、消據報趕到將人救出,孫姓婦人已經沒有生命跡象,頭部、身體多處受傷,右腿大面積撕裂傷、腹部被輾過,送醫後不治。
警方說,事故地點附近是華江橋頭舊社區,路幅不寬且深夜車不多,黃可能心存僥倖想自己停車,以為短短三百公尺只需一分鐘車程,開二、三十公里時速不會有事,沒想到還是因酒後精神不濟恍神,釀成無法挽回憾事,「短短一分鐘酒駕車程,終生悔恨。」實在不值得。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