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志成、王家瑜/台北報導
立法院預計13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版主張「加熱器(加熱菸載具)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能力」。家長及醫學團體昨召開記者會表示,這項修法方向讓菸商笑了、家長哭了,為搶救下一代,他們要求菸品載具必須列入管制。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兒科醫學會等多個家長及醫學團體昨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法目前已進入最後階段,在元月4日朝野協商中,國健署長吳昭軍說「加熱器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的能力」,這讓他們無法接受。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表示,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把加熱菸的載具當作3C產品,無異於公然圖利跨國菸草公司。未來,台灣將充斥加熱菸品的廣告宣傳與活動贊助,無所不在引誘年輕人,讓他們提早成為癮君子。
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說,校園是禁菸的,但是他們常聽到孩子說,這個同學有抽菸、那個同學有抽菸,原來一直以為安全的校園是假的。以後,學生持加熱菸載具到校園並不違反規定,他們抽菸狀況可能更普遍,校園安全讓人憂心。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王鶴健表示,加熱菸及載具如同「槍與子彈」,買載具一定要有菸裝進去才能使用,兩者必須同時管制,「政府要分兩個單位管轄,很明顯是規避責任。」
台灣肺癌學會則表示,加熱菸的載具由經濟部審查,而非衛福部管理,此舉恐造成加熱菸載具缺乏宣傳與販售的管制,甚至無償供應,而致使更多青少年淪陷菸害。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說,加熱菸載具竟被政府當成3C產品,讓人難以接受,為了搶救下一代,他們要出面阻止這樣的修法,至少要達成「加熱菸載具比照菸品管理」的訴求。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回應,行政院版本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須接受健康風險評估,且會將必要組合元件(載具)一起送審;健康風險評估相關辦法則授權子法規處理,需待母法修正通過後再行研議。
(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