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台北報導
新「菸害防制法」即將上路,管理加熱菸的「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草案,7天預告期將於明日到期,台灣拒菸聯盟等170個民團今將修法建議函文衛福部國健署,強烈要求政府應完善法規,避免未滿20歲者使用加熱菸;近日加熱菸網站林立已屬違法,政府應立即取締。
修法期間,台灣拒菸聯盟主張以美國菸品上市前申請(PMTA)取代「健康風險評估」,當時遭到國健署拒絕;如今國健署公布「健康風險評估」草案,雖強調參考PMTA的管理規定,但董氏基金會、消基會質疑,兩者內容細緻程度仍存在差異,且並沒有使用更高標準,更憂心釀成「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審查的減害菸品」等錯誤觀念,成為菸商宣傳口號。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暨相關團體表示,「菸防法」修法重點,原則為禁止電子煙、加熱菸,例外才是「有條件開放加熱菸」,但加熱菸品牌陸續成立「iQ*S台灣」、「gl*台灣」等官網,販售與宣傳廣告加熱菸,大肆吹噓加熱菸減害、減少難聞氣味、不燃燒、是紙菸最好的替代菸品,明顯誘惑年輕人與非吸菸者。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加熱菸網站已違反新「菸防法」第12條規定「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網路宣傳」,且依司法院解釋,菸品廣告、促銷若「直接或間接推銷菸品效果,以求獲得銷售利益之經濟活動」,仍應全面禁止,若政府坐視加熱菸網站之設立,不僅忽視菸商公然違法之事實,亦有怠惰行政之疑慮,主管機關應立即取締,不能以新法尚未實施為由來拖延。
日本加熱菸追蹤調查報告指出,15至19歲青少年使用加熱菸「iQ*S」的比率,2015到2017年增加3.3倍,非吸菸者使用加熱菸的比率在2年內遽增13倍。韓國2017年開放成人使用加熱菸,一年後就有3%青少年曾經使用,比電子煙的擴張還快。
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台灣兒科醫學會指出,日韓開放加熱菸後,對未滿20歲之人影響甚鉅,國健署稱開放加熱菸後不會吸引青少年使用,但在預告草案中,第3條要求指定菸品應檢附「未滿20歲之人及初始吸菸者使用研究資料」,但第5條核駁要件中卻漏掉要審查這項資料,呼籲政府應修改法規,才能達到審查目的,預防年輕人及非吸菸者使用。
總統府2月15日公布「菸防法」,同日國健署也公告「健康風險評估」草案,過往新法多有60天預告期,以搜集各界意見,但台灣拒菸聯盟指出,國健署修法過程一再替加熱菸商護航,此次為加熱菸量身定做的「健康風險評估」,甚至僅給7天預告期,種種作法都讓菸商更加肆無忌憚,呼籲行政院應儘速公布「菸防法」實施日期,國健署應立即取締違法加熱菸及電子煙宣傳及販售行為。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