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4日上午9點半將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第4次協商,過去政院版堅持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但民團主張「雙禁」,各黨團委員也有各自版本,經過前3次協商後,各方立場漸漸擬出共識,其中最重要2項共識包括「加熱菸載具不廣告、不宣傳」、「20歲以下禁止購買加熱菸載具」,但昨傍晚傳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礙於美方壓力,出手要求衛福部、綠委退回到政院版本,讓我國開放加熱菸,美國菸商將迎來上千億營收。
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昨晚於臉書發文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法超大型翻車現場,歷經4次朝野協商,慢慢取得四黨及國健署共識,將加熱菸載具納管,不得宣傳廣告,未滿20歲不得購買,國健署還擬出條文版本,沒想到高層一聲令,通通推翻,不管了,原來之前的討論協商,都只是演戲過場,高啊!民進黨的委員及衛福部國健署,演得也太像了。」
林為洲昨晚接受本報記者電訪表示,先前已經過4次協商且擬出結論。像是「紙菸管制加嚴」各方皆有共識,例如於不得抽菸場所抽菸之行為人加重罰則、擴大禁菸場所如校園等;另外「電子煙」禁止各黨也有共識,因電子煙難以確認其焦油、內容物成分,加上是許多年輕人入門煙款,未來禁止後將有法可管,包括禁止販售、禁止吸食。
爭議最大是新型菸品「加熱菸」,行政院版草案過去以「納管」一詞、堅持要開放進口加熱菸,拒菸團體則希望「禁止」。林為洲表示,加熱菸分成煙彈(菸草柱)及載具,煙彈本身是菸,與紙菸成分相同,因此法條內已有規定;問題在於加熱菸的吸食器「載具」,政院版沒有明文管理加熱菸載具,未來菸商恐大肆廣告、陳列看板賣載具,甚至贈送載具,鼓勵、引誘更多人甚至年輕人吸加熱菸。
因此在第3次協商最後,各黨團針對加熱菸「載具」2點共識是「可以販售但不能廣告」、「20歲以下不可購買」,如同菸品於便利商店、機場免稅店等可以購買,但不可以廣告宣傳,將載具與菸品一同管理。林為洲表示,「載具」就是用來抽加熱菸,如果不納管「買載具回家當玩具嗎?」,而上周除了在場委員都同意,包括次長王必勝等也同意上述2點共識,因此約定於今日上午第4次協商,並要求國健署將載具管理納入條文中,並於昨日中午12點前將更新版送至委員辦公室。
「昨天遲遲等不到更新條文,傍晚國健署說柯總召(柯建銘)不同意納管!」林為洲直言,如果有處理好,整部法案不用再院長協商、也不用表決,就會通過了,沒想到國健署沒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更新版條文,還稱是柯總召的意思,稱委員上周協商結果「不算數」,他氣憤說「前面3次都白協商嗎?委員都在演戲嗎?」
已在台灣出現的加熱菸品牌「iQOS」、「lil」、「glo」、「Ploom」,據了解此次「菸害防制法」促通過加熱菸最大推手為美商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旗下加熱菸品牌「iQOS」早已於各縣市成立專賣店、維修店。目前台灣1年菸品市場達1700億元,未來紙菸衰退,恐怕會有半數近千億市場由加熱菸吃下,還會吸引更多第一次抽菸、原抽電子煙轉換加熱菸的族群,龐大商機無法想像。
林為洲直言,過去都是要求衛福部次長王必勝、國健署長吳昭軍等出席協商,今日要求衛福部長薛瑞元出席,「我們會等薛到場。」此外今日上午協商過程,如無法達到管制加熱菸載具目的,將會立刻召開記者會,抨擊行政院、衛福部、國健署受菸商壓力,自辱推翻原先的承諾。對此,薛瑞元表示,今上午原有其他會議,目前沒有收到應出席協商通知,因過去都由次長出席,如果一定要他去,他需要排開會議才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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