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推動市區違規停車委外拖吊後,多位市議員在市政總質詢批評亂象叢生,引發民怨。其中,汽車拖走之前車主及時到場該不該拖?最受爭議。市長賴清德23日答詢公開宣示,「只要拖吊車還沒移動就不會拖吊,也不收拖吊費」。
從4月15日起,台南市東區、仁德區、中西區、北區等市區熱區開辦違規停車委外拖吊作業以來,不少議員都接獲民眾陳情,除批評執行拖吊不夠人性化之外,還抨擊拖吊像是在「搶錢」。
甚至有車主指出,他們及時發現愛車被拖吊趕到現場,並表達願意接受罰款,只希望不要被拖走,但員警卻仍堅持將車拖走,實在不公平。
賴清德答詢強調,市府並非看到車就拖吊,對拖吊公司的收入也規定上限,因此絕不是吊越多賺越多;目前主要是針對併排停車、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停車、公共汽車招呼站停車、汽車占用機車道停車、交叉路口停車、人行道停車及逆向停車等7種嚴重影響用路安全的違規停車進行拖吊。
賴清德明白表示,如果拖吊時,車主在現場,且拖吊車還沒有移動的話,就不會拖吊,也不會收拖吊費,但還是會針對違規行為開罰單。
市警局長陳子敬也說,市警局原本就要求拖吊車尚未移動離開前可以還車,但主要是針對汽車;至於機車被拖吊上車,因為是整排車難以移動,只要還未被拖吊上車就可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