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冠霖/整理報導
還記得2012年台北暗殺星(Taipei Assassins,TPA)拿下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第二季世界賽總冠軍時,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宣布當年為「電競元年」嗎?經過五年的努力,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電子競技終於正式被納入運動產業當中。
電子競技被納入運動產業中,圖為英雄聯盟世界賽開幕戰表演結合AR。(圖片擷取自臉書LOL Esports)
此次修正案讓電子競技產業、運動經紀業也被納入運動產業,如此將能使相關產業後續有更多發展機會。中央社報導,立法委員吳志揚表示,電子競技業納入運動產業有「正名」的效果,未來選手可能成為國手,收入甚至會比一般人還高。對於有這方面專長的學生,在學校不會被歧視、反而是一個明星。
根據數位時代報導,台灣的遊戲人口保守估計就有6至700萬,等於在台灣每四個人就有一人是遊戲玩家。《Twitch》影音串流平台的觀看人數,台灣甚至高達全球第五,市場發展淺力龐大。而且大型電競賽事提供的獎金也相當豐富,今年英雄聯盟第七季世界賽的獎金池約台幣1億370萬元。冠軍能夠拿到約5千萬台幣的獎金。另外只要進入16強也能拿到至少台幣170萬。
這次修法也規定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得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產業發展計畫投資,股份比例不得超過50%。中央社採訪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書表示,這項修法也讓職棒能夠籌組第五、第六隊,也是對未來成立職業足球、籃球、排球的動力,相關條文也有助於職業運動屬地主義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