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針對現行標線型人行道畫設規範,專家、學者多認為,有必要盡快統一畫設形式以利辨識,也避免用路人搞混。但究竟要採綠底或柏油底?該不該設防撞桿,專家看法略為不同。
消基會交通組召集人李克聰表示,標線型人行道形式要盡量統一,要有固定形式,不然用路人搞不清楚,執法也有模糊空間。他說,綠底辨識度雖比較清楚,但很花錢,一旦維護保養不確實,很容易脫漆不平,反遭行人詬病。
綠底標線型人行道常見機車行駛其上,有如機車道。記者游明煌/攝影

李克聰說,如果一般白線標示夠清楚,或可把錢省下來,在一些較容易違停、被侵入的地方,以回復型防撞桿加以區隔,一來防止被占用,也讓行人獲得保障。有些巷弄太窄,畫設後被占用又未常態性執法,不僅行人覺得不安全、不方便,還會導致行車效率折損或增加危險性,造成行人和車輛「雙輸」局面,為避免此情形,他建議盡速修法明訂適用道路的寬度。
對於標線型人行道遭占用問題,李克聰建議由社區幫忙「執法」,透過民眾、社區志工拍照檢舉,協助警方變成常態性的執法,「一直被占用不僅形同虛設,還迫使行人走到更危險的地方」。
「標線型人行道形式應該要統一。」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系退休副教授張台生建議統一為綠底顏色,標示醒目及辨識度高,最重要是範圍要明確,解決與機車優先道搞易搞混的問題,「多花點錢是值得的,但後續維護也要確實。」
至於是否設立防撞桿,阻隔行人和車輛,張台生認為不一定要有實體阻隔,還是要看道路環境,因為畫設標線型人行道的路幅多半不寬,設防撞桿後通行環境會更受限,占用問題還是要靠警方加強執法。
有些縣市的標線型人行道,平時停滿整排汽車,有如停車場。記者游明煌/攝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