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不少美容商品服務業者,在大街小巷,甚至各大零售賣場攔截消費者,以送口罩或填問卷的方式,將消費者吸引進其營業處所強力推銷。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曾接到不少美容申訴案件,呼籲民眾遇攔路推銷時,要勇敢說不,謹記「總價有疑問不簽名;心裡有恐懼找警察;保持商品完整性;把握7日猶豫期;不亂簽和解書」。
消保官舉例,有消費者原本以為只買1組16,800元的商品,刷卡結帳時卻拿到20多萬元的簽帳單,向業者反映,業者回應「你答應要買12組,我們有錄影存證」等詞,讓消費者心生恐懼,迫於無耐只好簽名。日後,向業者主張解約退費時,業者又回應,消費者已拆開商品,無法全額退費等情況。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提醒,對有疑問的帳單不隨意簽名外,購買現場務必保持商品完整性,「不拆封、不使用、不分裝」商品。不合意或不需要商品時,雖得於購買後7日內,行使消保法19條無條件解約退費的權利,但因需回復原狀,消費者拆封商品數量會影響退費金額。再次提醒消費者勿於簽約日即拆封商品,視服務履行需要,用多少,拆多少。
中市府呼籲,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疑問者,均可於機關上班時以手機或市話直撥[1950],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有消費爭議亦可線上提出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