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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月薪不到56K 最高領3600元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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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單身或新婚家庭,以及弱勢族群,今年都有加碼租金補貼可領。營建署今(24)日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預計在1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開放線上申請,補貼戶數大幅提升至50萬戶,除所得標準從原先的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外,並對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大幅加碼補貼金額。
 
本次專案將所得標準從原先的最低生活費2.5倍放寬為3倍,以雙北租屋族為例,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放寬為5萬6046元以下,新北市則放寬為4萬7400元以下,可申請。

 

租屋民眾可把握7月1日起線上申請租金補貼。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租屋情境。(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今年首度針對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的20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部分,歸納在租金補貼第三級,民眾可依照承租房屋的縣市,比對租金補貼金額上限。以台北市來說,35歲以內單身租屋族,若符合每月平均所得5萬6046元以下,原本租金補貼為3000元,以1.2倍換算後,每月可獲3600元補貼。

 

租金補貼。圖/營建署提供
租金補貼。圖/營建署提供

 

營建署指出,近年政府持續擴大租金補貼,並積極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引導民間租屋關係納入政府服務體系,同時在符合住宅法公益出租人的條件下,房東享有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營建署強調,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且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具公益出租人資格,房東無須另外申請,因此,鼓勵所有房東應積極提醒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也提醒房東在申報所得稅時,記得勾選住宅法第15條資格(公益出租人);另外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第6條規定,房屋稅、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房東不得將稅金轉嫁予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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