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行政院7月1日宣布開辦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到前天已由去年租金補貼12萬戶增加至27萬戶。為造福更多租屋族群,以及想申辦租金補貼卻還來不及申請的租戶,營建署經報請行政院同意,公告延長受理時間至今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租屋族可把握機會。
營建署表示,正值大專院校即將開學,莘莘學子對於在外租屋需求殷切,年滿20歲以上的學生也可申請。另外,有些民眾誤會自己不符申請資格而卻步,像是與人合租分租套房、居住違章建築、父母有房子、不是弱勢、沒有設籍在租屋處等,以上情形都可申請。
營建署指出,有些房客因房東於合約載明不希望房客申請補助,但公益出租人政策上路以來,全台公益出租人已突破10萬人,表示有越來越多房東願將房子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民眾,房客領租金補貼的同時,房東也能享有綜所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鼓勵更多房東加入「用好房、做好事」行列。
營建署提醒,8月31日前申請的民眾,預計於10月起撥款;延長受理期間申請的民眾,則預計12月起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