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廖素慧/嘉市報導
嘉義市一家建設公司李姓老闆與同夥黃姓男子,共同經營兩岸地下匯兌,2年多來洗錢約8.7億元,非法獲利約612萬多元,嘉義地檢署10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李姓建商及其雇用的人頭帳戶黃姓員工,黃姓合夥人也被通緝。
嘉檢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專案小組,破獲吳承霖百億元地下匯兌案,今年1月間抽絲剝繭再追出57歲李姓建商與黃姓合夥人,利用通訊軟體WeChat連繫,經營地下匯兌,以買賣新台幣、人民幣匯率價差為利潤。
檢調查獲地下匯兌案,查扣一批現金。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李姓建商以每月新台幣5萬元僱用黃姓男子在國內的銀行開設帳戶,作為地下匯兌業務之用,還要求不知情的大陸籍配偶回大陸探親時,開設當地銀行帳戶,提供黃姓合夥人在大陸人民幣轉帳匯兌使用。
檢方清查,李男及黃男自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從台灣透過黃姓員工的帳戶,共匯兌新台幣5億2142萬7831元,另外還用現金方式匯兌3億5334萬8661元,共計非法匯兌高達8億7477萬6492元。
以李姓建商自承獲利是匯兌經手金額千分之7(0.007%)計算,檢方據此推估犯罪所得為612萬3435元,應依修正後銀行法予以沒收。李姓建商前已停押交保,黃姓合夥人則逃亡被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