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琮恩/台北報導
母嬰品牌「媽媽餵」,將嬰兒配方奶比喻為可樂、珍奶,並稱可能導致孩子過動等病症,台灣女人連線批評,此舉造成大眾混淆與家長焦慮,衛福部高度強調母乳哺育,導致社會對配方奶的資訊取得極度困難,讓許多家庭在實際選擇上陷入困境。對此,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市售具查驗登記嬰兒及較大嬰兒配食品,乳含量與母乳乳糖差異不大。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廖姿婷指出,截至目前,有衛福部查驗登記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共128項,根據台大醫院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成熟母乳,每100毫升可提供乳糖6.7至7.8克,衛福部查驗登記在案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嬰兒用配方食品,依標示使用方法及用量沖泡後,每100毫升糖含量,與母乳可提供乳糖無明顯差異。
知名母嬰品牌「媽媽餵」拍攝影片指出市售嬰幼兒配方奶,一瓶奶粉有一半一上都是糖,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廖姿婷指出,衛福部查驗登記許可嬰兒配方食品,糖含量落在每100毫升0.5至7.9公克;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每100毫升含糖量落在5.5至7.7公克之間;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含糖量,則是每100毫升0.4至6.9公克。上述每項產品均符合嬰兒成長所需營養需求,且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皆應標示糖含量,家長可多元比較選擇。
台灣女人連線強調,嬰兒餵養方式應建立在資訊透明、科學可信的基礎上,無論是母乳或配方奶,都不該被道德綁架,社會應給予母親與家庭充分尊重,讓他們安心做出最適合決定。食藥署則鼓勵民眾以母乳哺育為優先, 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 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成嬰兒配方食品及正確成食用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