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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金換容積 挹市庫做建設

#政策 #容積銀行 #代金 #公設保留地 #張金鶚 #郝龍斌

記者陳芃/台北報導

容積買賣目前由市場主導,交易價格、交易量不透明,政府也無法有效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台北市長郝龍斌18日宣布,北市將推動成立「容積銀行」,出售容積給有需求者,並以市價計算「代金」,市府再將收入用於重大公共建設。

北市將推動成立「容積銀行」,出售容積給有需求者,並以市價計算「代金」,市府再將收入用於重大公共建設。(記者趙雙傑/攝影)

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草案)」修正案,郝龍斌說,月底將送議會審議,通過後就能上路。目前設定捷運站周邊800公尺,和信義計畫區、大彎北段等整體開發區或都市更新區,都可做容積接收基地,未來市府會把得到的款項用於取得公設保留地或重大公共建設。

北市於民國97年開放捐綠地、道路用地換容積以來,僅取得約6公頃的公設保留地,但核准的容移面積卻達18公頃。都發局長邊泰明舉例,某內湖建案從大安、中正區的道路用地取得容積,換算下來竟是「1坪換9坪」,多出的樓地板面積價值約9億,相當驚人。

未來容積銀行上路,將有3年緩衝期,之後有需求者都須繳代金換容積。金額由3家以上估價業者評估,再扣掉營建、管銷成本和合理利潤,實際須繳納部分約占50%至60%。

邊泰明說,根據估算,北市的都更、整體開發區還可容納約592公頃的容積量,如果都能透過容積銀行,市府至少可獲得1兆以上的收入,很有「潛力」。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表示,容積銀行的計價方法、審議基地接受量的方式都要夠明確,才能讓業者預估成本。他也認為,傳統捐地換容積制度應和容積銀行併行。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指出,容積銀行立意良善,但議會是否能通過將是關鍵。他也說,像捷運當初由國家出資興建,周邊房屋更新時,市府應考慮將部分獎勵容積「歸公」,或要求業者回饋,以用於興建青年住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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