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原規劃,將進口貨物免稅門檻從3,000元降到2,000元,法令在預告期間收到外界相當多的反對意見。由於此案爭議大,財政部表示會再檢討。
財政部原規劃,將進口貨物免稅門檻從3,000元降到2,000元。(圖/聯合新聞網)
至於是否會維持原來的免稅門檻、或一次不要降那麼多,以及加入其他配套措施等,財政部官員表示尚未定案,但一定會廣納各方意見。此法令預告期到4月底,原預計5月上旬實施,官員說,還需多方討論,但仍希望可以5月上旬實施。
為避免從國外頻繁批貨回台販賣的賣家、以及電商業者化整為零逃漏稅侵蝕稅基,造成與國內業者不公平競爭,財政部預告修正「關稅法第49條第2項限額」草案,同批貨物進口完稅價格在2,000元以下,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的營業稅及貨物稅,目前仍在預告中。
不過,這項修法引來不少反對聲浪,各方意見包括調降免稅金額將使運費比重過高、若干貨品進口關稅過高、進口非營業自用物品不應繳納營業稅及相同貨品國內外銷售價差過大等。官員表示,由於預告至4月底,將再廣納意見後進一步討論。
對於低價免稅限額問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已建議取消免稅門檻,也就是不論金額大小,都要課稅。官員說,現在各國趨勢是取消免稅門檻,課徵營業稅、但關稅維持,例如中國大陸與澳洲。
國際上之所以要取消免稅門檻,主要有三理由。首先,各國電商貨物皆急速成長,若維持一定金額以下免稅,未來會稅基流失會更嚴重;其二「可能遭業者避稅」,如英國部分案例是透過簡易物流安排至附近小島規避營業稅;第三則是維持國內外電商的租稅公平。
官員解釋,電商貨物進口享有完稅價格3,000元以下免稅優惠,但相同貨物國內零售或網購貨物一律徵營業稅、貨物稅,不但對國內零售業產生不公平競爭,不利國內業者商機,且變相鼓勵國內供應商於國外設點以利將低價貨物免稅銷售國內,對我國經濟成長及就業機會均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