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桃園市1月至7月交通違規檢舉開罰近40萬件,較去年同期暴增25萬多件,多名市議員昨天質詢認為檢舉達人氾濫造成警民困擾,也質疑舉證的合法性、正當性。市警局指出,檢舉案件若有重複、匿名或資料不具體、不明確,都以不舉發為原則。
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1至7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開單件數共39萬2577件,比去年同期13萬7225件,暴增25萬5352件,成長約1.86倍,其中前3名檢舉樣態為違規停車、違規臨時停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分別有11萬9541件、4萬5139件及3萬2325件。
桃園市1至7月交通違規檢舉開罰逼近40萬件,多名市議員認為擾民,質疑舉證合理性、正當性,要求市警局要有審核機制。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市1至7月交通違規檢舉開罰逼近40萬件,多名市議員認為擾民,質疑舉證合理性、正當性,要求市警局要有審核機制。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jYyODU3Mm5ld3M,/41e5f52e87a63c22_924x1234.jpg/qs/w=600&h=600&r=21995)
市議員牛煦庭說,去年交通違規罰單檢舉部分占33%,今年上半年即增至44%,「檢舉達人是警察的問題還是幫手?」若民眾對警察執法信任度下降,檢舉達人只會越來越多;市警局長陳國進答詢指出,法規明定有違規行為都能檢舉,警察審認違規屬實沒有權利不予告發。
市議員周玉琴認為員警應有辨識能力,不樂見過於擾民的開單行為;市議員徐玉樹則說,違規應被開罰,但靠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正當性、舉證合法性都應被質疑,警方要有機制來防止不當、惡意檢舉;市議員李柏坊、褚春來也分別舉例,有人路邊停車5秒遭檢舉連開2張罰單,還有人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8分鐘內被連開9張單罰款2萬7千元,讓人難以接受。
市警局指出,凌晨0點至早上6點若有違規停車情節輕微,會以勸導不舉發為原則,但違停在身障停車位、有妨害消防安全疑慮或妨害他人車通行,經檢舉者不在此限,另外,檢舉行為超過7天、重複檢舉、匿名檢舉或檢舉資料不明確等,都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