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歐姓房東將台北市中山區的套房出租,套房加裝鋁窗,但未具強制排氣功能的瓦斯熱水器卻裝在裡頭,吳姓女房客向歐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但歐拒絕。去年2月26日,吳女和王姓男友在浴室洗澡,因陽台衣櫃、雜物堆置,影響空氣流通,鋁窗僅開啟一縫隙,熱水器燃燒瓦斯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兩人窒息而死。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歐1年徒刑,高等法院23日撤銷改判,但仍維持1年刑度。
歐姓房東除了收租外,偶爾從事機場接送服務。歐坦承出租3處套房,其中吳女2011年9月30日就承租,她也知道陽台有加裝鋁裝,他辯稱「從未接獲吳女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的電話」。
歐姓房東將台北市中山區的套房出租,套房加裝鋁窗,但未具強制排氣功能的瓦斯熱水器卻裝在裡頭,兩名房客窒息而死。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歐1年徒刑,高等法院23日撤銷改判,但仍維持1年刑度。圖/記者王宏舜攝影
歐在偵查中自承,有告訴房客使用瓦斯熱水器的安全規範,比如說開瓦斯要開窗戶讓空氣對流,也有跟吳女說「陽台不能當衣櫃用」,曬衣服要保持陽台通風,使用瓦斯時,要把阻礙空氣流通的東西排除。北院認為歐知悉負有相關注意義務,而改裝其他動力熱水器、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裝排氣管、排氣風機都很簡單,並無不能注意情事,他卻不改善。
證人證述,吳女一直說「常常在冬天洗澡洗到昏倒」,懷疑熱水器問題,有請大台北瓦斯等人查看,來看的人說要裝強制排氣。吳珊珊曾打電話給房東,但房東只願意付修熱水器的錢,不願意加裝強制排氣。
北院考量歐姓房東沒注意提供的熱水器設備和環境的安全,害死兩命,但死者也有疏忽、沒將鋁窗敞開保持通風,因此判歐姓房東1年徒刑。高等法院雖撤銷改判,但歐的刑度不變,他可上訴第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