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缺工缺料,加上工料雙漲,近來建案紛紛延長交屋時間,甚至傳出有預售案合約工期長達10年。房產學者張金鶚在臉書表示,10年後,個人、家庭與工作有何變化?建商是否存在?產品是否如期如質完成?完全無法預期,如此合約「太誇張」,明顯不合理。
他說,建築業者藉由缺工、缺料延期交屋,或訂定不合理的交屋時間,顯然是不公平交易行為。不論未按契約交屋,或是契約顯失公平,均應屬無效。公平會、消保會及內政部應積極介入調查,公布個案,予以嚴懲,以確保購屋消費者權益。
張金鶚表示,房屋成本,主要來自土地,而非工料,建商藉由工料上漲,在房市逐漸不景氣情況下,企圖大幅轉嫁消費者,並且不負責任的違反契約,如此建商明顯違反職業道德規範。
另外,預售屋延期交屋與契約訂定,超過合理2至3年興建期,也顯示建商產品及財務風險,爛尾樓的現象發生機率提高。
他說,金融機構應審慎放貸土建融,以避免倒帳風險,進而造成更多購屋糾紛,央行及金管會也應要求金融機構審慎評估預售契約,並嚴格控制貸後管理,以避免造成金融風險。
此外建商公會也應發揮力量,以避免建商「劣幣驅逐良幣」,影響建築產業形象,造成社會不良印象。
張金鶚提醒消費者,面對當前國際經濟、烏蘇戰爭、金融緊縮、利率提升、兩岸關係、及股市和房市可能相互影響,購買預售屋類似期貸,風險將越來越越高。購屋人對建商聲譽、契約、產品及交屋時程都要特別評估,以免出現「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購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