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買賣房的過程有許多眉角,尤其繁瑣的交易過程和密密麻麻的合約內容,一不注意恐成冤大頭。裝修工程受害者別以為只有屋主,日前有工班師傅與設計師口頭報價,貪圖便利或習慣不立契約,完工後竟面臨收不到款項的窘境。
事發為一名鐵工師傅被設計師欠款70萬,當初設計師找人,雖無合作過,僅憑著其他工班介紹,口頭講好隨即上工,做好後找不到設計師拿錢,手上僅有的證據只有設計師和屋主的承攬契約,還有當時施工時所留下的照片。
同樣被欠工程款的另一名木工師傅表示,被設計師欠款55萬,遲遲等不到回應,一想到要無辜損失這筆錢,實在不願意,聯絡上設計師提出分期付款方式並寫切結書,降低設計師的還款壓力,多等一些時日,還是希望能拿到錢。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博士表示,傳統裝修工程中,乙方承攬人(設計師或統包)和丙方次承攬人(工班)習慣口頭報價,很多工班師傅都是老實人,依照傳承下來的商業模式接工,且看重人情,講究信用和口碑,願意先做事再談錢,萬一被欠款,不提告的話往往苦吞下肚當吃悶虧;吳翃毅博士建議,先改變自己觀念,和設計師簽署住保履約,做好自己工程應做好的工作,待驗收完成後,確保工程款落袋為安,這樣不僅對工班有利於承接工程,也間接是在保護屋主和設計師,對整個裝修市場來說才是最有力和最實際的支持。
若真要告,該如何證明承攬關係?住保會義務律師呂柏寬表示,工班告設計師要拿回欠款,通常需要經過漫長的訴訟,工班要花極大的心力去蒐羅證據,除了通訊軟體的對話證據外,也要去案場拜託屋主同意給拍照或鑑定,耗費心神和時間做舉證,法院更有可能不認同承攬關係。
再者,如果不提告,以切結書方式按期還款,呂柏寬說明,乍看好像是有利的分期還款切結書,其實也是一種私人約定,從白紙黑字來看,說好要還錢沒說是付現金?還是用匯款?如果切結書上無點收簽名欄位,若遇到設計師有心設局,可能拿出一筆提領現金紀錄,實際上卻沒有交付現金給工班,卻說已經付款了,演變成公說公有理的羅生門,最終仍需透過漫長的法院程序才能拿到欠款。
而分期還款切結書,少了甲方重要的民事起訴個資,如要提告,委任律師起訴民事給付承攬工程款,法院連起訴書都無法送達,設計師可能早跑了或脫產,建議工班要自保,還是使用住保履約機制才能有完整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