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高雄博愛三路精華區的知名吃到飽餐廳「韓八」,2021年以每月80萬元承租後風光開幕,開幕3年因虧損上億,去年2月宣告停業。屋主向韓八提告要求恢復原狀,並索討623萬元欠款,且遷出前每月應續繳租金、違約金共27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地主勝訴,除恢復原狀、給付623萬元外,恢復前每月還要給付80萬元租金及每日1400元違約金。
韓八當時開幕後話題不斷,老闆陳俊雄曾在高雄市區懸掛「跪求台積電投資高雄」巨型看板引發熱議,但台積電如期在高雄設廠,韓八卻不敵疫情及虧損,於去年2月突宣布歇業,建築物未拆除碰到颱風毀損,廢墟便成高雄市精華路段特殊「風景」。

韓八每月租金高達80萬元,租約從2020年9月29日簽至2030年12月31日,且自明年元旦起,租金還將調漲至100萬元。
但韓八自歇業以後,去年租金都未繳付,屋主不滿韓八違約,認為租約應自積欠2個月租金後就終止,提告要求韓八恢復現址原狀,並繳清欠下的623萬元租金,且自恢復原狀、遷出前,每月都要給付120萬元租金及每天5萬元違約金。
高雄地院審理時,韓八稱當時花7000多萬裝修並承租10年,後碰到疫情無法經營,股東也不願增資才歇業,原本有計畫找人盤讓,地主也答應,且兩邊談和解時也提到韓八可現況交屋,地主不再請求租金跟其他費用,希望法院依法判決。
法官計算韓八歇業後自收到地主起訴書止,共積欠9個多月租金及水電費計781萬9355元,扣除180萬元押金,尚欠地主625萬餘元,因積欠數月租金,已達合約中終止租約的條件。
法官認為,雙方租約既然終止,韓八就屬無權占用,應將承租土地回復原狀,並遷出公司登記地址,綜合地主請求後,韓八應自前年10月29日起至恢復原狀為止,每月給付地主80萬元租金。至於每日5萬元違約金,酌減後應以每日賠償1400元較為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