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對於滯欠稅款,又不願意行使遺產分割權利的納稅人,國稅局將依法採取積極追徵措施,也就是可依法代位請求法院裁定分割。
北區國稅局舉例,陳先生(化名)滯欠綜所稅逾600餘萬元,超過繳納期限屆滿30日仍未繳納,因此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國稅局查核發現,陳先生名下除一筆坐落於新北市土地外,並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該土地主要是陳先生父親死亡後依法繼承取得,現為陳先生與其他繼承人公同共有,在未經繼承人間協議分割或法院裁定前,國稅局難以單獨針對陳先生部分辦理拍賣或執行。
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與民法規定,代位陳先生向法院提起民事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之訴。
經法院判決確定後,這筆不動產可自公同共有變更為分別共有,陳先生持有部分成為獨立執行標的,行政執行分署即依法拍賣,並以所得價金抵繳欠稅。
原文出處 【欠稅不還 遺產恐遭裁定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