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環保署昨(7)日宣布,由於雲林縣禁燒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牴觸「地方制度法、空氣汙染防制法」,因此正式函告無效。雲林縣府高分貝回擊,反指環保署函告無效,縣長李進勇今(8)日將親自出面宣示立場。立委劉建國也痛批,環保署違反職責、越俎代庖,根本是「經濟部環保局」。
今年6月,「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正式公告生效,明訂105年6月11日起雲林縣轄內將禁用石油焦,106年6月11日起禁用生煤,該條例被認為將衝擊台電、台塑等事業,雲林縣府隨後函送環保署備查,環保署經跨部會議討論之後,昨正式函告無效。
環保署副署長符樹強說明,這函告是經過和法務部、內政部、經濟部等部會討論後的結果;首先,空汙法立法精神屬於許可制,但該自治條例卻採禁止制,違反法律先占原則;其次,能源政策的管理、規畫都是在中央經濟部的指導範疇,不得再由地方訂定自治條例。
但雲林縣府認為,環保事項屬於縣府自治權限,地方有權訂定自治條例,本次爭端將同步尋求立法院以及釋憲解決。縣府強調,「環保署的函告根本無效」,李進勇今將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雲林出身的立委劉建國痛批,地方自治法解釋權在內政部而非環保署;況且環署並未本於職責點明燃燒生煤、石油焦的汙染問題,漠視地方遭受空汙的壓力,以及雲林縣議會無異議通過自治條例的民意展現,環保署越俎代庖又失職,根本是「經濟部環保局」。
台塑表示,在技術提升後,其實生煤燃燒過程產生的汙染物已和燃氣相近,況且六輕一開始就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致力減低汙染,這份函告是中央判定法令的結果,台塑尊重。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總幹事林家安說,「作為在地居民,我很難過,大家期待落空了!」當台灣不能要求企業使用品質更好的煤炭以改善空汙時,雲林居民的健康還有可能改善嗎?台灣的能源、再生能源政策又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