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妍╱口述 顏嘉瑩╱採訪整理 林琨凱、林林/攝影
我原本在不動產網站《吉家網》上班,因為工作的關係,累積對房地產的基本觀念。最重要的是,我學到不管是投資還是自住,必須熟悉區域、了解行情,事前作足功課,才能買到符合需求而且具有增值性的產品。
我老家住在新北市蘆洲區,在2006年之前都是自己在外租房子住,當時覺得台北市的套房租金很貴,每個月繳租金還不如自己買房子。後來看到中山北路二段有一間小套房出售,房屋權狀15坪,步行到捷運站只要5分鐘,總價300萬元。
可是,當時我沒有足夠的頭期款,於是說服朋友的父親買下來當房東、自己做現成的房客。朋友父親每個月坐收1.5萬元租金,換算下來的投資報酬率有6%。這次的經驗讓我學到,原來房地產可以這樣投資。
存到頭期款前,我鎖定大安區、中正區幾個具有增值性的地段,區內有捷運、學區,優良的文教區特質吸引我,所以決定自己第一間房子要買在這些黃金地段。
2009年的時候,我以200萬元的頭期款,鎖定大安區總價1000多萬元的中古物件,後來在杭州南路二段找到一間屋齡13年的公寓,而且屬於金華國小、中正國中的明星學區,保值性高。
這間公寓另一個優點是,頂樓有約定專用空間,雖然我購買的房屋權狀只有20坪,但加上約定專用部分,實際可使用的空間總共超過40坪,這樣可遇不可求的物件是促使我買下它的原因,現在以每個月2萬元的租金出租。
有第一屋的投資經驗後,我開始和幾個朋友一起合夥投資。我們的合作關係相當明確,都簽有合約明定權利義務關係,對於彼此的銀行信用、職業等也都有一定的了解。除此之外我們也會嚴格執行5%~10%的停利停損點,這樣對彼此也有保障。
朋友間共同集資的投資方法適合口袋不那麼深的投資客,風險可相對降低,而且我們只買自己熟悉的區域,可以避免因為對區域不熟悉,而花了大錢買到不值得投資的產品。
房價墊高暫時觀望
婚後,我住在新北市永和區,與公婆住在同一棟大樓,可以就近照顧。由於我覺得現在的時機點,台北市的房價一直墊高,相較於2006年,反而是「買不如租」的觀望階段。所以目前我的住家是每個月花2萬元租的,等到適當時機,我會再度進場購入自住黃金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