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如果有房子要出售,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透過房仲的協助,不只可以觸及更多的潛在買家,也有人可以協助後續的轉手事宜,不過對沒有賣屋經驗的賣家來說,難免擔心可能掉入陷阱。
一位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自己想將把手中唯一的房子出脫,找了房仲公司協助賣屋,對方很積極地想要簽約,但或許就是因為過於積極,也讓這位網友擔心會不會有陷阱圈套,因此上網詢問和房仲簽約有沒有什麼地方該注意的。
和房仲簽訂賣屋合約,簽的是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差別甚大。示意圖/好房網資料庫照
有網友建議「找個2-3間賣別簽專任,賣價+佣金+土增=底價,自己先想好要拿多少,別被唬爛」「仲介費的%數 底價 最好不要簽專約」,卻也意外地掀起了專任約和一般約的論戰。
有人認為專任約會導致售屋速度變慢,表示「當然要騙你專約啊 這樣就不用擔心別人先賣掉 它就可以慢慢來」,也有人認為專任約可以賣到更好的價格,分析「專約遇到用心的 賣到屋主底價一塊錢都不用降也正常 委託一周內簽約也是家常便飯..... 看看市面上掛很久賣不掉的 也很多是給一般約阿 買方人性的問題 看到一堆人賣 當然找最低的狂砍」。
永慶房屋業管部協理謝志傑則認為,站在買方的角度來看,買方當然會貨比三家不吃虧,所以採用專任約才比較能夠讓賣方賣到房子應有的價值。他也提到,一般約除了可能讓買方下手時比較猶豫外,房屋損壞或是交易上的糾紛會比較多,採用專任約安全性還是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