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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軌、車輛共用道路...誰優先?爭不休

#交通 #地方 #高雄 #誤闖軌道 #輕軌 #撞人
聯合報記者潘奕言、石秀華、宋原彰/高雄報導
 
高雄不時傳出車輛擦撞輕軌或誤闖軌道情形,啟用至今,人車肇禍案件共89件,平均每年發生10起,主因是民眾未依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輕軌雖有專屬車道,在86處路口仍與一般車輛共用道路,誰該優先通行,爭論不休。捷運局指輕軌會依路口車流變化,滾動式調整優先通行權。警方認為民眾也應提升駕駛素質。
 
輕軌不似台鐵,平交道設有柵欄,可以防範行人、車輛誤闖,加上輕軌速度慢,不少汽機車駕駛人即使眼見列車駛近,習慣先「搶」為快。捷運警察隊統計,2015年至今年2月底共89件事故,車輛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驗是主因,其次為車輛不熟道路狀況誤闖。
高雄輕軌大順路段採共用時相,列車必須跟一般汽機車同樣停等紅燈。圖/記者潘奕言攝影
高雄輕軌大順路段採共用時相,列車必須跟一般汽機車同樣停等紅燈。記者潘奕言/攝影

 

針對事故頻傳,警方表示加強標誌、標線、號誌等設置,防制民眾違規闖越輕軌區。捷運局指已在各路口增設科技執法設備,針對各路口滾動式調整。捷運警察隊長杜嘉鴻提醒,如闖紅燈依道交條例罰鍰並記點,若造成輕軌車輛、設備毀損,高捷公司會向對當事人求償。
 
一樣開在大馬路上,輕軌與一般車輛「誰最大」?「輕軌優先派」林先生說,輕軌為大眾運輸工具,講究快速與準時,加上車廂不長,等待通過時間不久,應有優先通行權。反對派劉先生說,上班常碰上列車通過,有時等很久,浪費時間,根本是妨礙交通。
 
據「大眾捷運法」,輕軌屬於B型路權,有專屬行駛空間,到交叉路口須與其他車輛共用道路,又分為「絕對優先通行」、「相對優先通行」及「共用時相」3種。
 
捷運局解釋,如輕軌開到同慶、四維等路口時會先停等,對向車道會縮短綠燈時間,形同「優先通行」。而大順路段交通繁忙,從博愛到中正等路口,列車與一般車輛一樣都要停等紅燈,誰都沒特權,採用「共同時相」。
 
樹德科大流通管理系副教授陳佳宏說,如果輕軌運量一直很高,可與民眾持續溝通,評估哪些路口可再提速,以高運量事實化解「輕軌阻礙交通」的迷思與民怨。
 
市議員白喬茵說,鐵路地下化後平交道消失,路面上又跑出輕軌,的確有市民對此不以為然。不過既然已成既定事實,民眾要習慣與輕軌共存,需要適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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