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長鼎/新北報導
新北市葉姓男子去年中因女房客要求提前退租,以點交為由,與女房客相約在其承租的套房見面,竟趁二人共處一室,強行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受害女房客不甘心受辱,向友人求助並報警。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7月,擔任房東的陳姓男子因女房客主動表示要提前退租,陳以要點交房間物品為由,相約在女房客承租的套房見面,趁二人共處一室,不顧女房客出言表示「不要」及「現在是生理期期間」等語,仍動手脫去對方衣褲,霸王硬上弓強行性侵得逞。
女房客事後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訊友人求助「剛剛被房東強暴」、「我一直在抖」、「我真的快崩潰」、「覺得噁心」、「很想洗手漱口」、「太噁」、「連上廁所也不敢」,由友人陪同到醫院驗傷後向新北市警方報案並提告。
「雙方是合意,否認有強迫。」葉男於警詢及檢方偵訊時,辯稱雙方是合意行為,否認強制性交犯行。
法官認為,雙方相差24歲,且僅在承租簽約時,為第一次見面,案發當晚是因之房客要退租才第二次見面,雙方並無感情基礎,何來雙方合意,且案發迄今仍未獲受害女房客原諒亦未達成和解,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