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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做了這件事...竟被房客訓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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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羅力元/整理報導
 
租屋糾紛多,每個人都祈求不要遇到「惡房東」、「惡房客」,可是如果房東提前告知租約到期,卻反被房客用Line教訓,房東又該怎麼辦?
 
租屋糾紛多,每個人都祈求不要遇到「惡房東」、「惡房客」。(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屋看板、租屋廣告、租屋布告欄。(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這名網友上知名論壇Mobile 01發文求救,稱從102年租給此房客,合約是到今年3月31日為止,期間只有第一年有簽合約,之後未每年落實續簽,直到今年過年前,才約定合約到期日是今年3月31日,並在2月15日晚間告知不續租,結果反被房客訓了一頓。
 
依PO文所示的Line對話紀錄,房客稱「年輕人做事多點程度」,冷氣、瓦斯爐原本都有損害就自行更換,因此都要帶走,並表明無意要在約定日期點交,且要求7日內歸還押金,「妳還很遠的路要走,多說無益」。房東無奈表示,「法律規定是一個月前告知,我提前一個半說難道有錯嗎?」
 
網友在底下建議,原本的冷氣瓦斯爐如果不在,是可以扣他押金的,約日期點交不到是他自己的損失。但是也有網友認為,這位房客租4年,要他在1個半月內搬走,有點強人所難。
 
專家指出,租屋簽約時,家具和家電清單建議採用表格附註方式呈列,包含設備名稱、品牌型號、數量、簽收前使用狀況,並約定修繕責任與費用分攤方式,同時以白紙黑字註明,可避免後續認知產生爭議。
 
永勝資產管理執行長徐銘達表示,傳統制式租賃合約太過簡單,為避免出租戶昂貴家電遭住戶偷換,建議詳列品項、尺寸等細節,並於點交前拍照備存,以作為損害前後比對,免得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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