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慈悌、于國欽/台北報導
都市更新爭議不斷,監察院認為,都更推動過程中,業者、政府及地主間缺乏信任是目前最大問題,導致都更本質被扭曲且成效不彰,負責調查的監委李炳南、劉玉山、黃武次指出,目前都更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缺乏互信,但內政部卻未積極推動建立爭議案件的法院外仲裁機制及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提供業者、政府及地主三方對談的平台。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對於都更應訂定具體法律或授權命令來規範。(圖/翻攝自Google Map)
營建署長葉世文昨日表示,目前正在行政院審查的都更條例修正案已考慮到這些問題,修正案若能完成立法,未來可望提升都更成效。
監委指出,現行都市更新以民辦為原則,公辦為例外,不僅無法落實增進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糾紛不斷。
監委認為,都市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的劃定,涉及私有建築物的拆除,對人民財產權有重大影響,具體認定標準及應踐行程序,應以法律規定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規範為宜,讓行政機關或人民有所依據。
監院認為,內政部在都更案處理上確有怠惰,昨天通過糾正案,並發函要求內政部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