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雜誌2026年9月號/撰文:陳舒曼 圖片:Shutterstock
青安3.0的優惠有清楚的使用條件,若違規不只是停止補貼,還可能被追回已領的利息,有幾個情境容易踩線。
房屋出租是最常見的問題,青安貸款要求實際自住,即使屋主本人還住在房屋裡,只把空房出租給別人也不行。整戶出租、頂樓加蓋出租、作為公益出租人出租,同樣不符規定。財政部統計,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進行的五波查核,涵蓋青安1.0及2.0,共查獲1萬864件違規案件、追回約2億5146萬元利息補貼,財政部指出其中多數違規案件屬於青安1.0。

轉貸和增貸的眉角也要搞清楚,2026年7月31日以前已撥貸案件,不能再透過增貸、轉貸或改貸方式把金額拉高到1200萬元或1500萬元,7月31日前已申請青安2.0但尚未撥款的人,則可以撤銷原申請,在同一天以同一間房屋重新申請青安3.0,但一旦選擇重新申請就不能再變更,而且要同時符合未滿50歲、所得200萬元以下及房價上限等所有新制條件。即使重新送件時已超過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6個月,只要原申請日還在6個月期限內就沒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