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慧貞/綜合報導
狄鶯兒孫安佐28日在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陪同下,針對被指控「非美國公民持武罪」當庭認罪,暫定12月11日宣判,法官在律師要求下答應提早2個月內審判結束,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在推特發表800餘字聲明,認為父母或監護人應站在第一道防線,確保阻止孩子接觸危險武器,嚴厲譴責孫鵬、狄鶯未盡為人父母之責。
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29日凌晨於推特發表聲明,對於孫安佐一案,他直言孩子不該在父母或監護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取得任何危險武器,父母應積極參與瞭解孩子生活大小事,這是父母的責任義務,不只是對孩子,也是對社會的責任。
狄鶯、孫安佐。(圖/摘自臉書)
孫安佐律師凱勒在庭後受訪則提到,在認罪協議中,聯邦政府允許法官給予司法遣送出境命令,意即孫鵬、狄鶯只要在法庭上出示孫安佐的機票,法官確認後簽署命令,當庭即可由法警押送到機場返台,但麥克史溫在這份聲明中未提此事,僅說明孫安佐服完刑期後,將「立即並永久從美國驅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