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言喬/綜合報導
大陸山西運城某社區為打造「無狗社區」,在買賣合同敘明,買房者要答應不養狗才能買房入住,引發網友熱議。
北京青年報報導,該房地產開發商表示,此規定屬於軟約束,是希望從源頭上建設無狗社區。律師則說,開發商的禁狗條款已明確告知消費者,買賣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應屬有效的合同。
山西運城一處社區規定欲購房入住的住戶不得在社區養狗。 北京青年報
該社區房地產開發公司一位李姓工作人員表示,部分業主養狗的問題一直是社區物管最頭疼的事,「他們過去開發的社區管委會幾乎每天都會接到業主投訴,有狗在社區隨處便溺,花園、電梯等地都是重災區」。
儘管社區加強管理,並設立由物管人員和社區業主定期組織人員在社區內清掃寵物狗糞便。但勸導行動治標不治本,外加看到各地頻發狗咬傷人的惡性事件,公司就想到從源頭上禁止養狗,建設「無狗社區」,也就在後來再開發新房個案時有了「禁狗條款」。
看到「無狗社區」成立,一些飽受社區寵物狗便溺之擾的網友表示支持,也有網友認為,有人不文明養狗,但還有很多居民文明養狗,還有愛狗的人士痛批開發商一刀切的政策不可取,質疑其有霸王條款之嫌。另有網友說,如果有消費者需要導盲犬等工作犬時也不能買房嗎?
開發商工作人員說,他們自2017年7月1日起,客戶想要在該社區購房,必須提前簽署這樣一份文明宣言,並且同意購房合同附件中關於不能養狗的條款。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損失了這塊(養狗)市場,但會贏得另一塊(不養狗)市場」。
目前在該房地產開放商新建成的55萬平米社區的住宅內,均要求客戶購房前簽署「無狗條款」,同意不能養狗才能買房。至於有網友提到的導盲犬問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未遇到該情況。
工作人員說,曾有業主簽了合同以後還養狗,但很快被周圍鄰居發現並告知物管工作人員,隨後在物管人員的勸導下,該業主也同意將狗送走。
他說,「禁狗條款」只是一個軟規定,如果有屋主簽條款後再養狗,他們也不能侵佔他的物權,但是再去和屋主協商時就有了依據,因為屋主購房前已經同意讓渡部分權利。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增敏表示,該房屋開發商事先在合同中已設置禁止養狗條款,且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明確告知此條款。買賣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此協議並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有效的合同。
至於仍有少數住戶養狗,朱增敏說,該行為已經違反了此前的合同約定,養狗的住戶或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因購房合同的甲乙雙方為開發商和購房者,所以若住戶違規養狗,只能由開發商對其提起訴訟,其他住戶不能直接起訴。如果其他住戶認為養狗行為確實影響到生活,可以要求開發商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