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邱立雅/竹縣報導
近日通訊軟體上瘋傳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的賄選見解新聞,認為打包競選活動米粉回家,恐有觸法嫌疑。新竹地檢署及縣調查站近日針對公職人員選舉進行反賄講座,6日在竹東警分局舉辦,各級候選人對米粉能不能讓選民打包回家的問題相當關心,檢察官及調查官表示,「不要踩紅線」。
投票日逼近,候選人對「催票」與「賄選」之間的拿捏越加小心。為了與候選人面對面接觸、解答問題,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吳曉婷及縣調站副主任張冠華特地到竹東警分局,替當地候選人解答疑難雜症。
炒米粉。(示意圖/中時電子報)
過去候選人在催票與賄選之間定義較為模糊,20年前法務部頒定30元為限,但不少候選人「糾結」在30元宣傳小物,給一個與給數個是否有觸法可能?
張冠華解釋,若是造勢文宣應不構成違法,但若選民一次「一把抓」,甚至轉送、圖利,候選人絕對要馬上制止,避免出現對價關係。
另外,針對競選總部成立各家候選人習慣炒米粉、煮鹹菜湯招待選民,若打包回家是否有觸法可能?吳曉婷則提醒候選人,無論是否長久以來的選舉習俗,只要有被人檢舉的危險,或已踩到紅線的可能,就不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