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台中、彰化地區傳出中醫診所不當調劑含鉛中藥,並造成鉛中毒事件,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年共查核109家次中藥房、15家次中醫診所,並抽驗15種品項中藥材,查無販售或調劑硃砂及鉛丹等禁藥,衛生局將持續加強查核,為縣民健康把關。
衛生局指出,台灣2005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中藥用硃砂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衛生局去年也查核39家次中醫醫療院所、178家次中藥房,及市場監測抽驗中藥材15品項,並無發現違規。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查核中藥房、中醫診所,並未發現販售或調劑硃砂及鉛丹等禁藥。圖/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供
中藥販賣業及中醫診所若違反,處罰相當重,可以依藥事法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醫師法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到1年,或廢止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