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台灣有不少非都市土地為地質敏感區,過度開發往往造成地層下陷問題,為保護地質環境,營建署近日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未來申請大面積開發涉及辦理使用分區變更的開發案,審查標準趨嚴,包括新設置的高鐵沿線、工業區都將受影響。
中部部分地區面臨地層下陷問題,土地開發案件應有更嚴格審議標準。(好房網資料中心)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表示,有關環境敏感地區的規定、法規與政策變更,例如《地質法》公告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的透水面積要求、地層下陷對高速鐵路沿線營運安全的因應及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修正,或一般開發案與10公頃以下工業區的隔離設施留設方式等相關內容,均納入這次規範修正項目。
修正主要重點包括:修正基地位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不得申請許可之規定,另新增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審查規定、配合《地質法》訂定透水面積、因應地層下陷及高鐵沿線周邊開發行為,增訂彰化縣、雲林縣等高鐵沿線一定範圍內應辦理荷重審查之規定;另外小規模工業區劃設隔離設施給予彈性,但不予核給容積。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指出,審議作業規範修正後,後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對位於環境敏感地區的案件將有更明確處理原則,也可配合法規及政策方向,使開發許可審議標準更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