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2.0新制在今(2021)年7月1日實施上路,內政部此次將預售屋納入管理、並禁止紅單轉售給第三人,且包括預售建案資訊、買賣定型化契約在銷售前都須全面申報備查。台北市地政局持續針對受理的預售建案資訊進行備查,並發布今年第3季預售建案資訊動態季報,全市預售建案申報資訊共59件,其中以北投區申報量最大。
北市地政局指出,今年第3季全市預售建案申報資訊總計59件,比前一季增加126.92%,較去年同期增加37.21%;累計年申報數166件,比前期150件增加10.67%,比去年同期93件增加78.49%。至今年第3季累積納管量438件,比前一季增加15.57%,較去年同期增加61.03%。
今年第3季台北市12行政區預售建案資訊申報量,以北投區12件最多,其次是中山區10件、大同區7件;北市地政局表示,從預售建案用途及戶數,觀察市場預售產品推案特性,用途部分以住家為主流、共54件,占比91.53%,非住家、包含商場辦等5件,占比8.47%。其中住家用建案戶數以80戶以下小社區為主,有40件,占比67.80%;非住家用建案戶數也以80戶以下為主,共3件、占比5.08%。
為了保障預售屋消費者權益,北市地政局針對全市住家用預售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27項重點查核,合格率最低前三項目為「房地轉讓條件」合格率23.08%、「稅費負擔約定」合格率34.62%、「貸款約定」及「貸款撥付」合格率38.46%。
對於預售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主要違規包括房地轉讓條件:房地契約轉讓他人時,賣方得向買方收取手續費,以最高房地總價款千分之一為限,且載明有轉讓次數限制,不過依規定不得限制轉讓次數。稅費負擔的約定:直接載明公證費用由買方負擔,但依規定公證費由買賣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或另作約定。貸款約定及貸款撥付:未載明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8點(二),有關由賣方洽定辦理的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的處理方式,且限制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金融機構終止撥付貸款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