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從今日(10月1日)起不動產經紀業製作的「不動產說明書」,成屋應列明是否為縣市政府列管的山坡地住宅社區、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等資訊,以讓民眾買的安心、住的開心。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須註明山坡地、凶宅等資訊。(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這次的修正就是希望讓交易兩方獲得充份資訊,因此要求不動產說明書要增列週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重要環境設施,以及外界關切的建物部分於產權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