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對於新北市整體都市發展、區域繁榮、環境維護等面向,各局處都努力扮演好應有角色,為了讓都市及環境發展更有秩序,並延續工業區立體化政策、財務收支及公有建築物聯審原則與都市發展實務需求,新北市從去(2020)年6月啟動《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4階段部分條文修法作業,共計修訂18條增訂4條,並在13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報請內政部轉行政院備案後發布實施。
這次細則4階段修正重點,包括配合市府建築基地透水、保水政策,有條件放寬建築基地法定開挖率;有條件放寬建築基地法定開挖率、促進公有行政法人興闢公益性設施,增訂行政法人興辦公益性設施得適用施行細則39條之1規定提高基準容積。
新北市啟動《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4階段部分條文修法作業,共計修訂18條增訂4條,在13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圖/新北市城鄉局
另外針對捷運建設可能穿越私有地,因此給予地主補償、修訂獎勵上限規定,並配合行政院核定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促進私人捐建公益性設施多元化利用,修正與增訂公用事業受贈項目,以落實市府變電箱下地政策及使市有空間利用效益最大化,增訂市府公益設施空間彈性活化利用規定。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指出,空間活化與便利民眾相當重要,像是建商興建建案,按照此次修法規定,未來建案搭配市府容積獎勵規定,將變電箱整合於建物內,不再設置於人行道上,給予民眾更安全與寬闊的行走空間。
新北市城鄉局都市計畫科表示,此次修正也包含放寬公有市場用地建蔽率,並增訂捷運設施建築得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開挖率等規定,以促進新北市公有市場用地改建及捷運建設推動;此外增訂建物基地後院退縮,也就是兩基地後院各退縮一公尺,以提供廢汙水排水系統建置;統一新北市建築基地綠化標準,並新增保安保護區、溫泉專用區通案容許使用規定,以符合都市發展實際管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