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羅亦晽/花蓮報導
原住民族過去曾發起3次「還我土地運動」,促進中央推動增畫編原住民族保留地政策,安定族人基本生存權,計畫自1990年推動迄今,已完成2萬7000公頃土地增畫編,其中花蓮有1萬1392公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將加速完成未畫編的土地,保障族人權益。
原住民族委員會昨在花蓮舉辦「保留地增畫編及花蓮縣改進方案」說明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立法委員鄭天財與廖國棟、縣議員蔡依靜及簡智隆、縣府原民處長陳建村等人均參與。
夷將指出,原住民族1988年至1993年發起3次「還我土地運動」,當年族人提出的各項訴求,陸續成為現今重要的原住民族政策,其中,原住民族保留地增畫編計畫即是回應當年訴求。
他表示,原住民族保留地增畫編計畫自1990年啟動迄今,目前已完成2萬7000萬公頃,其中花蓮有1萬1392公頃,由於在執行計畫中面臨許多困難,但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是國家面對轉型正義中的重要議題,原民會未來仍會持續推動,保障族人權益。
由於原住民族保留地增畫編計畫分3階段,花蓮縣政府2007年起配合第3階段補辦計畫,迄今共受理2萬7533筆、3萬149.63公頃土地增劃編,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完成5065筆、1714.57公頃。
原民處說,縣內受理增畫編件數以光復及豐濱鄉最多,共8319筆,但因行政繁雜,目前僅完成1908筆,未來將在原民會加速推動方案下提出改進措施,讓族人儘早能取得保留地的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