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綜合報導
房地合一2.0實施在即,但防疫三級警戒仍持續,投資人已經賣掉預售屋,經由房仲已與買方簽約了,但建商最快7月才許辦讓渡/轉讓作業,投資人急了,會不會被疫情逼入適用房地合一2.0?等著財政部解套。
預售屋投資人可能覺得撞牆了,因為趕在最後一波售出預售屋,但簽了約,但沒辦法到建商換約、換名字,以致無法確定適用現制,被稅制適用吊在半空中。
「建商換約日」在6月30日前才能確定規避房地合一2.0。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一位納稅人賣了預售屋,經由房仲銷售,已和買方簽約售出,要到建商辦理換約,被建商拒絕。建商告知,目前防疫三級警戒,不辦理讓渡/轉讓作業,要待疫情趨緩降級後才能辦理,有可能會延到7月。
延到7月,那豈不是有適用房地合一2.0的風險?要繳重稅?納稅人問了北區國稅局,國稅局表示,按目前規定,「建商換約日」在6月30日前,才能確定規避2.0, 銷售預售屋所得以財產交易所得併入明年個人綜合所得報稅。
納稅人急了,現在建商不辦換約,怎麼辦?
納稅人等著財政部儘快做出解釋,讓納稅人、稽徵機關和交易市場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