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振昇、陳秋雲、黃寅/台中報導
大甲鎮瀾宮多年前將信徒還願答謝的上百萬面金牌,鎔鑄雕刻成一尊高4.2尺、270公斤重的「金媽祖」,2021年有人向台中地檢署檢舉,指金媽祖非純金打造,且重量不足,控告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詐欺等罪,檢方以查無顏清標犯罪實據,且逾追訴時效結案;顏清標25日說,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禁得起考驗。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民間機構涉及私權部分由司法機關處理,市府尊重地檢署偵查結果。
鎮瀾宮金媽祖被安置在地下室的媽祖博物館,是鎮廟之寶,民眾2021年向台中地檢署檢舉鎮瀾宮對外稱「金媽祖」是以1.2億元打造,但金媽祖並非純金,使用黃金也未達270公斤,剩餘黃金不知去向,也僅支付廠商2000多萬元,質疑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嫌詐欺取財、侵占及背信。
地檢署調查,鎮瀾宮委託柯姓廠商打造「金媽祖」,找模具協力廠商施男等人參與製程,地檢署傳喚證人蔡男、柯男、施男及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人。
施男證述,金媽祖內為實心銅製,是由他委託不詳的莊姓友人製作,再由柯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贈約270公斤的金牌,熔鑄而成金媽祖的金身。
柯男向檢方證稱,他承作金媽祖所得報酬僅300多萬元,並非檢舉人所稱2000多萬元。
因金媽祖製造日期不確定,檢方透過媒體報導推估,金媽祖在2005年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應是2002到2005年期間完成。
檢方查證,鎮瀾宮支出總額,無法證明金媽祖是以什麼科目支出,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記錄或契約,尚難對被告有不利的認定,加上詐欺取財罪、侵占罪及背信罪,追訴權期間為10年,檢舉已超過追訴時效,不得再行追訴。
顏清標昨天回應說,當初金媽祖是以276公斤的黃金打造,當時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廟方還斥資3000多萬購買黃金打造,他強調金媽祖完全是純金打造,絕對禁得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