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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闖紅燈數5年內增18萬件 議員:紅單寄60天,太久了

#政策 #交通 #地方 #闖紅燈 #開單
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23日質詢高雄市交通違規情形,指108年闖紅燈違規舉發數達34萬多件,109年前9個月已達到27萬多件,反觀台北市多在7、8萬上下,這與台北市從取締違規到寄發罰單平均只有10天,高雄市平均需15到60天不無關係,高雄市警察局應與交通局裁決中心、監理單位橫向連結,運用大數據與5G,最好在3天內讓違規的民眾知道,以收警示並注意用路習慣之效。
 
高市警察局長劉柏良表示,台北市寄紅單是委外辦理,高雄市是員警自行處理,所以時間較久,警局會朝黃紹庭建議的發簡訊方向研議。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批評高市取締闖紅燈之後寄罰單需60天,無法讓用路人心生警惕,應運用大數據加快告知被罰對象的速度。記者楊濡嘉/攝影
 
黃紹庭表示,交通違規可能造成有傷亡的交通事故,他支持違規就罰,但是從高雄市闖紅燈違規舉發數據來看,高雄市可說是「有效率但沒有效果」。
 
黃紹庭說,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資料,105年高雄市闖紅燈違規舉發數為16萬3626件,106年為21萬4339件,107年21萬929件,108年為34萬5876件,109年1月到9月已27萬966件。
 
如果和台北市比較,北市105年為8萬574件,106年為7萬9014件,107年是8萬4830件,108年為8萬7833件,109年1到9月為7萬3520件。由此數據明顯看出高雄市的違規舉發是倍數成長,台北有各有增減,即使增加也不多。
 
黃紹庭問警察局,從舉發違規到民眾接到紅單大約多久?劉柏良表示,如果是民眾檢舉平均約60天,若是固定桿取締,平均15到20天。黃紹庭表示,他查了台北市的情況,違規民眾會在被舉發違規之後的10天左右收到罰單,最多不會超過20天。
 
黃表示,一般而言,民眾如果在60天之後接到闖紅燈的罰單,一定會先質疑何時、在那裡闖紅燈被抓,更有可能在這60天還有闖紅燈行為;要是民眾闖紅燈不久即接到罰單,一定會心生警惕,開車或騎車時注意不違規。
 
他因此建議高雄市警察局,要用運大數據的概念,與交通局、監理單位橫向連繫,如果能讓闖紅燈的民眾在3天之內、甚至半天內就接到違規被罰的手機簡訊,相信那名用路人很快會留意車速和用路習慣,避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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