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2021年10月1日起,餐飲業內用採紙製餐具,須依規定設置紙餐具回收,標示「紙餐具回收處」字樣及「回收標誌」提供消費者隨手分類,提升回收率,未依規定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因應全國疫情警戒降到二級,27日起餐飲業有條件開放內用。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全市目前已知提供紙餐具的自助餐魚便當業者共321家,已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的有257家,設置率8成。
台中市環保局提醒餐飲業者,內用採紙製餐具必須標示回收處。圖/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已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尚未設置者應在9月30日前,完成紙餐具回收設施設置及依規標示完整,以免受罰。
環保局呼籲,消費者用餐後響應回收3步驟「清理、分類、堆疊」簡單回收步驟就可減少回收人員的辛勞。
環保局指出,台中推動「不塑商店」行之有年,目前723家業者提供自備餐具的消費者優惠,減少用一次性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