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香珊/南投報導
南投縣埔里鎮民代表陳章祺去年12月底開車載劉姓、何姓友人分持改造長短槍枝當街掃射溫姓男子住家,住宅外滿是彈孔,警方循線逮捕陳等3人,並起出犯案槍枝,將其移送法辦;南投地檢署今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
檢方調查,陳章祺為現任第21屆埔里鎮民代表,去年12月28日動手開槍當晚,先駕車載劉姓、何姓友人去埔里鎮上超商賣口罩,隨後開車至被害溫男住處,3人穿雨衣、戴口罩下車分持改造槍枝朝房屋掃射13槍,恐嚇示威後才開車離去。
南投縣埔里鎮民代表陳章祺率眾持槍枝掃射民宅,南投地檢署今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圖/本報資料照
南投地檢署表示,當時溫男不在家,經郭姓友人通報,兩人發現住家牆壁發現住家牆壁外彈痕累累,心生畏懼,報警處理;經埔里警分局報請檢察官簡汝珊指揮偵辦,發現陳姓鎮代涉嫌重大,循線逮捕並起出改造槍枝3支及子彈3顆。
不過,陳供詞避重就輕,向警供稱犯案用的AR-9改造長槍1支、改造手槍2支,制式子彈16顆,是已歿的李姓友人生前借他的,但否認犯案,並堅持案發當天自己是帶朋友去「試槍」,無關恩怨;訊後,聲請羈押陳嫌獲准。
而因陳章祺身為民意代表卻擁槍自重,檢方認為,陳罪行重大且不容寬貸,因此速查偵結,今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罪等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未來若遭判刑並褫奪公權,將被停職喪失鎮代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