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欣中/屏東縣報導
墾管處為兼顧生態保育和休閒娛樂,4年前開放10處釣點,與釣友期待有落差,越區釣魚取締爭議不斷,墾管處檢討垂釣許可管理要點後,預定明年元月起大幅開放一般管制區海域垂釣,研擬新增釣魚證及酌收規費配套管理措施。昨天說明會上,民代和釣友認為開放幅度不夠,要求全面開放,環團代表支持開放釣點和實名制釣魚證,也落實釣點亂丟垃圾取締和環境維護。
全長78公里墾丁國家公園海岸,是釣客心中的岸釣樂園,依國家公園法第14條規定,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內垂釣,需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墾管處2016年在海域一般管制區開放包括後灣、紅柴、白砂、下潭仔、青蛙石、船帆石沙灘、佳樂水等10處釣點,範圍為方圓50公尺內,魚種和大小有限制,3至5月休魚禁釣。
墾管處檢討海域一般管制區垂釣許可管理要點,預定明年元旦起大幅開放一般管制區垂釣,新增釣魚證及酌量收取規費配套措施。 記者潘欣中/攝影
釣友認為限縮釣點做法不切實際,立委周春米、莊瑞雄、廖婉汝和鎮長陳文弘與墾管處協調後,墾管處全面檢視海域一般管制區,排除生態保護區、海域特別景觀區,與海域遊憩衝突及有安全疑慮範圍後,重新修訂垂釣要點,擴大垂釣帶狀海岸線長約8.9公里,現有10處釣點、長1公里的點狀方式擴至11處帶狀海岸。說明會後將送內政部審議,預定明年元旦實施。
墾管處長許亞儒說,除擴大釣點區域,研擬新增釣魚證及酌量收取規費,規畫恆春半島居民3年換1次,外地釣友1年1次,每年酌收規費1000元,65歲以上免費,收費部分要再送財政部。透過管理及釣友回饋機制,建立釣友協助監測該區海域垂釣環境變化的責任,也建立管理的參考資訊。目前對越區釣魚行為採勸離,屢勸不聽則依國家公園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