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林于蘅/台北報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23)日表示,蘋果已於7月15日申請「APPLE CARD」商標,商品項目還包括金融服務及發行信用卡,全案最快半年審完。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玲玉昨天也證實,目前擔任「APPLE CARD」商標的專利代理人,代為處理相關申請事宜。
Apple Card是實體卡,也是行動支付工具。圖/蘋果提供
APPLE CARD是蘋果發行的網路銀行信用卡,主要用於iPhone上的Apple Pay。隨著蘋果來台申請商標,意味APPLE CARD即將來台提供服務。
據蘋果向智慧局登記申請資料,這次申請註冊的「APPLE CARD」商標,申請商品類別名稱有009項的電腦、平板電腦、NB、智慧表、智慧眼鏡、相機、計步器等商品;及042項的電腦硬體及軟體諮詢服務等。最受關注的是,蘋果公司註冊「APPLE CARD」商標,也申請036項,包括:金融服務、金融交易、發行信用卡、借款卡及現金儲值卡服務、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提供保險經紀、資訊及諮詢;不動產經紀服務等等。
智慧局官員表示,蘋果公司才剛提出申請,預計審查要五至六個月時間。以此推估,最快年底、明年初才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