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王玉樹、黃有容/台北報導
Apple Card(蘋果信用卡)要來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證實,已於月中接獲該申請案,商品項目包括金融服務及發行信用卡,將按程序展開審查,順利的話年底可望發出。
如通過3年內申請人必須使用,否則會予以註銷。智慧局官員表示,Apple於7月15日提出「Apple Card」申請商標,該局會依程序展開審查,主要是看有無違反《商標法》的「識別性」、「近似性」,例如商標名稱能否辨識出屬該公司商品或服務,有沒有人申請通過相似商標等。如果這些都沒問題,審查期4到5個月,也就是最快年底可獲准。這次「Apple Card」商標,申請商品類別包括電腦、平板電腦、智慧手錶、智慧眼鏡等,如通過商標可使用在這些商品或服務上。
在台灣也傳出消息,目前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可以看到公開資訊,Apple card商標的註冊資料,顯示蘋果在上週7/15日提出的申請。圖擷自智慧財產局網站。
先前Apple公司已申請 Apple PAY、Apple TV等商標,這次再申請「Apple Card」,至於另一項「Apple Cash」則未接獲。Apple是在春季宣布發行聯名信用卡「Apple Card」,要結合 Apple Pay 數位支付和錢包 App,預計有內建手機與實體發行的虛擬卡片模式。
由於推出後可免年費和最高3%現金回饋,備受民眾備期待。不過對「Apple Card」是否即將來台發卡,金管會昨日的答案是未接獲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