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張鎧乙、王揚傑、張志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28歲警員黃瑋震巡邏時,遭毒駕男子撞死,遺屬可以拿多少撫卹金,引發議論。15日傳出,2月底在分駐所值班台被小貨車撞死的已故基隆市警員蘇昱鴻,因不符「因公殉職」認定,撫卹金少了726萬。警政署指出,案件還在審議,將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
警方指出,基隆市24歲警員蘇昱鴻2月29日在值班台遭犯嫌駕車衝撞亡故,經銓敘部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辦理撫卹。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要件,刻由警政署會辦各單位表示意見,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開會審議。
警察因公殉職、因公死亡,在法定撫卹金的差距很大。以蘇員的例子估算,撫卹金發給會從年功俸240個月降為本俸的180個月,若以年功俸4.6萬元、本俸2.1萬元計算,兩者有726萬元差距。基隆市警局強調,積極協助家屬爭取最優撫卹。
此外,日前執勤遭毒駕撞死的黃瑋震,遺孀留職停薪獨自撫養4歲幼子,在黃員的臉書發文並附上郵局帳戶,引起各界關注。為避免爭議,後續捐款事宜將由三重分局處理,新北市警局長廖訓誠承諾協助爭取最優撫卹。
新北市警局表示,黃員遺孀得請領死亡慰問金1200至1400萬元,這部分警政署正研修再行提高金額;另警消安全基金300萬元,加上黃本身撫卹及死亡給付等補助約600至700萬元,估約可支領撫卹金額至少23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