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呂健豪、林郁平/綜合報導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警員黃瑋震,13日凌晨1時許與22歲同事周恩宇執行巡邏勤務,遭吸食「喪屍毒品」麻醉煙彈的25歲男子黃國維駕車高速逆向對撞,黃員傷重不幸殉職,周等4人則受輕傷,檢方複訊後以黃嫌涉犯公共危險、毒駕致死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
13日凌晨1時許,厚德所員警黃瑋震、周恩宇執行0時至2時的巡邏勤務,周駕駛巡邏車在正義北路、龍門路口停等紅燈時,由黃國維駕駛的銀色賓士車突然高速從對向車道偏離,逆向迎面撞擊警車右側車頭,警車當場被撞到路旁騎樓並波及停放路旁的19輛機車,坐在副駕的黃瑋震當場失去意識,經送醫於凌晨5時許不幸殉職,周則受輕傷。
黃嫌肇事時,警車後方還有1輛由37歲彭男駕駛的多元計程車,當黃嫌的賓士車撞開警車後,接著撞上彭男的車頭,彭、黃與車上的30歲林男都受輕傷。
黃嫌酒測值為0,他一度佯稱因疲勞駕駛、精神不濟才導致車禍發生,但他坦承肇事前曾吸食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喪屍毒品的麻醉煙彈。檢警昨日下午到台北馬偕醫院相驗,黃父、阿嬤等家屬到場,4歲幼子哭聲傳遍醫院,要找爸爸,令人不忍。相驗結束家屬未發表意見,檢方指示遺體暫時冰存,擇日再次複驗。
黃國維經移送新北檢複訊,檢察官認為涉犯《刑法》185條第2項前段以他法致生道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及185之3第2項前段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等重罪,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
肇事的黃國維,是三重警方列管轄區毒品及治安顧慮人口,除上月、本月各有1次因持有刀械遭送辦,更涉及今年4月發生在台64線的墜橋命案。當時他與妻子蔡女搭哥哥及其女友駕駛的車輛,2人在後座發生爭執、互毆,後來蔡女趁車輛停靠路肩時,開門衝下車,隨後從高架橋上墜落死亡,黃男兄弟與黃兄女友都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